定向生招生
今年优质高中招收定向生比例为50%,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初中学校。
1.实施定向生政策的优质高中学校及其定向生招生计划:我市实施定向生政策的15所优质高中学校为:漳州一中,龙海一中,龙海二中,漳浦一中,云霄一中,诏安一中,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平和一中,南靖一中,长泰一中,华安一中,芗城中学,龙文中学、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定向生的比例为不低于50%。另外,平和广兆中学面向片区六所学校招收定向生100人。以上16所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见《2018年漳州市各县(市、区)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表》(见附件4)。
2.定向生条件要求:参加定向生录取需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具有本县(市、区)户口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本县(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缴纳社会保险,且具有我市当地初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上有关外来务工子女就读定向生条件可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执行。
二是在学籍校就读达2年以上(含2年),即在2016年9月30日前,转入现学籍校初二年级(上学期)就读的学生。
各县(市、区)应适当安排部分指标专项招收回原籍参加中考和转入现学籍校就读不满2年的学生,并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
各初中学校应严格审查本校初中毕业生是否具有定向生资格,统一填写《2018年漳州市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8),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校内进行公示,之后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批,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依据。
3.定向生招生录取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将所属上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本县(市、区)考生在填报上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志愿时,必须先填报该校统招生志愿,否则,不予投档录取。
定向生录取线原则上控制在本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70分,其中长泰一中、芗城中学、华安一中、龙文中学、东山一中、东山二中6所定向生生源相对不足的学校控制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下90分,不降低等级线。从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在达到等级要求基础上,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逐校降分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除华安一中、龙文中学、东山一中、东山二中4所学校之外,各实施定向招生高中学校的定向生若降分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指标取消,不补招,不进行第二次统招。华安一中、龙文中学、东山一中、东山二中4所学校可在完成网上统招批投档录取后,剩余定向生指标从落选考生中实施第二次统招。
应确保各县(市、区)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名学生录取到所属上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